央行:1-2年内完成互金风险专项整治

7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公告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新一届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近日,人民银行会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召开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下一阶段工作部署动员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出席会议并讲话。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深圳市金融办(局)主要负责人,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认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部门各地区密切配合、加强协作,按照统一部署扎实开展整治工作,互联网金融总体风险水平显著下降,监管制度机制逐步完善,行业无序发展、生态恶化的局面有所改善。但同时,还要清醒地看到,互联网金融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任务仍然艰巨,适应互联网金融特点的监管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潘功胜指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中央确定的三大攻坚战之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尤其是金融风险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首要工作任务。互联网金融风险是金融风险的重要方面,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总体安排,再用1到2年时间完成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化解存量风险,消除风险隐患,同时初步建立适应互联网金融特点的监管制度体系。

潘功胜强调,整治下一阶段工作极为关键,各地要高度重视,乘势而为、坚定不移,加大统筹部署,稳定工作机制,明确政策界限,聚焦重点业态、区域和机构,完善整治方式,强化整治力度,引导机构无风险退出,开展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稳妥有序加速存量违法违规机构和业务活动退出。要加强监测预警,遏制增量风险,广泛开展投资者宣传教育。同步推进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发挥互联网技术在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和金融服务普惠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分领域牵头部门对各领域整治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公安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结合相关工作进行了发言,北京市、辽宁省、上海市、浙江省、四川省、深圳市金融办(局)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此次央行提出“再用1-2年时间完成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则侧面说明P2P网贷领域的风险专项整治将继续开展,P2P网贷备案再次推延被证实。

此次央行公告非常及时,对于接下来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确定了思路、任务和大致时间表。具体来说,有三个关注点:

一、自6月以来,P2P网贷行业出现了一波平台爆雷潮,行业参与者市场心态明显波动,各种猜测较多,此次央行公告对稳定行业信心有明显作用。公告中明确了再用1到2年时间完成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在网贷行业,备案的延期已经在市场预期之中,1-2年时间等于给了监管方和平台方比较充分的时间做完善和调整;

二、6月份以来,网贷平台的退出以恶性方式为主,多数出现提现困难。在后续的平台退出方式上,央行明确要稳妥有序加速存量违法违规机构和业务活动退出,引导机构无风险退出,对于违规的平台则开展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未来,网贷行业的平台退出方式有望回归良性状态;

三、在未来的监管体系上,公告中两次强调了要建立适应互联网金融特点的监管体系(体制),这表明监管方会更加深入的研究互联网金融的特点,进行监管上的创新。同时,在1-2年时间内初步建立适应互联网金融特点的监管制度体系,显示监管方无意急于求成,而是将根据行业变化不断修正和完善,更加契合行业实际。

值得注意的是,据网贷之家梳理,自2018年4月传出,监管部门于4月9日采用电话吹风的方式通知各地金融办,由于P2P整改验收工作量大、难度大、进度滞后,将向后调整网贷备案最终期限。

另外,近期,有央行官员对外表示,监管部门正在研究推动统一的P2P备案标准出台。

P2P主管部门即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此前接受采访时表示,P2P想要生存下来,必须定位于信息中介撮合的定位,“P2P网络借贷必须定位于信息中介撮合的定位,不能把P2P搞成信用中心,不能搞资金池,搞自融,一定要是纯粹的信息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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