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密”域名抢注案宣判 判赔10万并归还域名

西部数码(west.cn)4月14日消息,昨日我们报道了用户注册“维多利亚的秘密”域名被起诉的案件(http://www.west.cn/zx/4377.html),今日北京朝阳区法院已对该起案件进行了宣判。一审判决王女士停止使用涉案两争议域名,赔偿维多利亚公司经济损失5万元、维权支出5万元,确认两争议域名victoriassecret.cn、victoriassecret.com.cn归维多利亚公司所有。

维密域名争议

那么,整个案件各方到底是用哪些依据进行辩论的?法院最终根据哪些事实得出了最终判决呢?该案件的辩论和审理过程梳理如下:

起诉方:维多利亚公司

1. 我公司是美国知名服装企业,创立的“Victoria’s Secret”品牌女性内衣经长期、广泛宣传已成为全球最著名的性感内衣品牌之一,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声誉。我公司通过开设专卖店和直销方式销售该品牌产品,每年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宣传和推广。

2. “Victoria’s Secret”不仅是我公司企业字号,也是我公司注册商标。同时,我公司已在先注册了victoriassecret.com域名及官方网站。

3. 王女士的行为会使相关公众误以为该两网站系我公司开设,引起消费者混淆,侵犯我公司商标权,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造成我公司无法通过.cn域名注册来进行品牌宣传与推广。

4. 王女士多年来通过其实际控制的公司,大肆抢注国际知名品牌,涉及耐克、匡威、杜邦、宝洁、欧莱雅等,已被多家法院认定侵权或不正当竞争。

被告方:王女士

1. 王女士表示,她于1999年、2003年注册了争议域名,彼时维多利亚公司尚未进入中国市场,不为大众所熟知,我对该域名享有合法权利,不存在恶意抢注情形。

2. 涉案商标并非驰名商标,我申请域名注册并未违反商标法的规定,不存在恶意抢注,不构成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3. 域名与企业名称之间没有关系,我国商标法对注册商标的保护规定不涉及域名,我注册诉争域名不妨碍维多利亚公司注册其他级别的域名。

4. 未侵害维多利亚公司的商标权,其主张的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不同意承担。

审判方:朝阳区法院

1. 维多利亚公司经受让或自行注册取得了多个商标的专用权,自1997年开始在中国内地销售“Victoria’S Secret”、“维多利亚的秘密”品牌内衣和服装产品,并就此提供了证据。

2. 维多利亚公司于1995年1月23日自行注册域名victoriassecret.com,并通过该域名对应的英文网站宣传该品牌女性内衣等产品,曾有多家知名媒体报道。

3.“VICTORIA’S SECRET”商标在我国的最早注册时间为1995年1月14日,早于王女士两涉案域名的注册日期。且“VICTORIA’S SECRET”品牌经长期宣传,已在我国享有较高知名度,故属于在先并且合法有效的民事权益。

4. 王女士先注册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VICTORIA’S SECRET”作为域名使用,占用了附着在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上的良好商誉, 容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该域名系维多利亚公司注册,并借此提高了网站访问量。

5. 域名是用户在互联网络中的名称和地址,具有识别功能和唯一性,访问者可以通过域名识别网站创立者的商品和服务。这一特殊属性使得域名在具有重要的知识产权意义,成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

6. 王女士的国网公司与多家知名企业发生过域名纠纷,均被法院认定对这些企业英文名称注册的域名不享有合法权益,具有主观恶意,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综上,法院认为王女士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王女士归还两个域名victoriassecret.cn、victoriassecret.com.cn维多利亚公司,并赔偿维多利亚公司经济损失5万元、维权支出5万元,共10万元人民币。不过对于维多利亚公司主张的商标权侵权不予支持。

可以看出,由于“VICTORIA’S SECRET”是知名品牌,并且拥有商标权,而王女士此前在多个类似案件中被判侵权,是导致此次被判决归还域名的重要原因,并且还需要赔偿10万元。目前,王女士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如果不上诉,那么就需要按照法院判决归还域名并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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