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来了?监管要求p2p平台必须缴纳风险准备金!

财新消息,P2P备案或将于下半年启动,会选取符合备案条件的先行试点。备案“又”近了,去年这时候说的是12月底整治结束后启动备案。据报道,网贷机构将会被划分为区域性和全国性的经营平台,同时,需要缴纳风险准备金和设立出借人风险补偿金。

原文如下:

“区域性的P2P平台是指限定在单一省级区域的经营机构,要求P2P及其分支机构的经营地、新增撮合业务的出借人、借款人须与注册地保持在同一省级区域。区域性的平台由注册地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备案及日常监管。

全国性的P2P平台,出借人或借款人、经营地与注册地可不在同一省级区域,但备案门槛也更高。首先需要经地方互金整治办审核,向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共同提出备案意见,再经中央金融监管部门评估后,才可在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处备案登记,并由地方负责日常监管。

监管也在酝酿要求区域性、全国性的P2P平台,需缴纳不同层级的一般风险准备金,并设立出借人风险补偿金。其中,一般风险准备金的作用,主要作用是先行支付出借人由于P2P平台发布虚假信息或自融等原因时造成的损失;而出借人风险补偿金,则是用于弥补出借人在出现信用风险时的本金损失。

监管部门拟要求,区域性的P2P平台要求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全国性的实缴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亿元。资本金需为股东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

消息核心内容就几句,但是槽点满满。

从注册实缴资本大概能看出监管层对网贷平台规模的划分界限:地方性5000万以下,全国性5亿以下。

不达标的应该不会备案。

然后是一句重点:区域性平台新增撮合业务的出借人、借款人须与注册地保持在同一省级区域。

要满足借贷业务小额分散,就剩小额信用贷和车贷了。

小额信用贷分为门店业务员拉客和线上推广获客。从824管理暂行办法起,监管就在不断要求网贷平台缩减门店,各平台也在逐步关闭门店,转型线上。

经过两年的调整,以现金贷、消费贷等为代表的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平台都是通过线上获客。

现在告诉平台,借款人下载完APP,要先传身份证号码证明自己是跟平台一个省的,不然不能借给他?

同样,出借人注册完,还得先验证身份是不是跟平台一个省,不一个省都没出借资格。

这让我想起来当年的开鑫贷,借款方全部是江苏省内的企业和个人,投资人注册必须是江苏银行卡,但是也没限制外省用户新开卡投资啊。

若按消息中要求实施,即便是北上广浙的平台,一旦被划为区域性,业务和资金都会大幅萎缩。

还不如干脆清盘算了,夹缝里求食不如体面的离开。

第二个重点,又要平台开设风险准备金了,一脸无奈。

这次监管所指的风险金分两块,一部分上缴,作为道德风险的保证金;一部分自设,作为业务风险的备付金。

第一部分上缴给金融办的保证金,是因为监管层也被去年这堆诈骗跑路、出事甩锅的平台弄怕了。

资金挪用挥霍,资产所剩无几,分期兑付多为画饼,追缴退赔比例极低。出问题后一分追不回,投资人很难被安抚。

现在缴钱做信用保证,要是爆雷了,就先还给投资人,不至于血本无归。

这种“质保金”效果难说。真想做事业的,不交钱也会好好干;半路起歪心思自融了,这点钱也会发标圈回来。

第二部分是平台自设的逾期垫付金。

过去,大多数平台为了应对拆标和集合标等形成的资金池,被平台自称为风险垫付金。

少数平台宣传在独立银行账户内XXXX万作为风险准备金,其实也是发假标募资虚设的,雷的案例这么多,我想大家也都知道了。

这种准备金不仅毫无隔离风险的作用,还容易被挪用,严重加大了平台运营风险。

风险准备金是因为网贷“刚兑”而生,反过来也养成了投资人对于网贷刚兑“0风险”的印象。

监管层对于资金池和刚兑向来深恶痛绝,这不是针对网贷,而是所有金融机构。

银行理财已经成为浮动收益产品;数轮政策之后其他资管产品也都穿透到底层,取消了资金池;就连支付宝和微信的备付金都上交央行管理了。

回到网贷,比824暂行办法更早,在2015年的互金发展指导意见中就明确指出,P2P要做纯粹的信息中介,禁止提供增信服务,禁止资金池。

然后是824管理暂行办法、网贷风险专项整治、资管业务整治、108条问题清单、119条自查清单,每次都在重申刚兑、资金池、风险准备金的红线。

一些设立准备金的大平台为了追求备案,在文件下发后就取消了准备金。

现在又在研究要求必须设立了。

想来,雷潮后平台耍的套路监管也看在眼里。

借口备案,取消了集合标,短标一拆三五年;借口合规,取消了垫付,逾期飙升;借口引入第三方担保,打折收割投资人;借口自由债转,投资人排队数月都退不出。

如果真要平台重新设立备付金,这些玩套路的平台就真正的进退两难了。

不过要注意,消息说的是“本金损失”,也就是产品“保本浮动收益”了,不会再有本息保障的情况。

平台提取的备付金,监管也不会给再给平台轻易找借口挪用的机会。

一是数据监控,今年1号文已经说明,P2P平台数据需要接入实时监测,分别报送央行和网安系统。

二是财务信息披露,按季度和年度审计后进行公示。

两项其实都是平台信息披露里的要求,未来不久,投资人就能自己查看了。

以今天的消息来看,能过备案的平台不会太多。

平台分级、实缴资本金和提取准备金,看起来更像“劝退”。

又要分省治理,又要“质保金”,又要提取垫付金,这个门槛对多数平台都有一定压力,如果提取比例太高,可能会有一批平台直接退出。

毕竟,备案后处处都需要监管参与核查,监管可不会留下一千多家平台费心劳力。

看来清退还得继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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