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风险缓释机制已出 请死了作乱之心

4月8日,P2P备案工作方案全文流出。如属实,P2P生存的逻辑已改变。过去5年,在经历了“泛亚”、e租宝及至最近的团贷网等大小上百起非法“吸存”或集资诈骗事件后,监管对P2P行业的信心或以已耗费殆尽。

对监管者来说,避免涉众风险成为监管P2P风险最重要的事情。P2P备案工作方案洋洋洒洒近6000字,都在显示一个目标:化解风险、维护稳定。这种目的性监管试图用种种制约条件一一化解群体性事件“暴风雨”的成型。比如,监管将涉众型更广的全国性P2P平台实缴资本提高至5亿元,而网贷之家数据显示,满足这一条件的平台仅5家。除此之外,资金实力不足、实缴资本满足5000万远的P2P平台被逼至只能偏安地区性经营的一隅。

在2016年对借款人限额后,监管又祭出了类证券投资的合格投资人制度,即个人在单一平台投资不超过20万元,且累计投资5万元以上需要出具个人资产证明,目标精准地瞄向涉众风险的靶心。

这些都是维稳的大招。

01 监管不确定的钟摆

早在2016年8月,P2P网贷被定位为一个纯信息中介,平台充分提示风险、披露信息,出借人自我承担风险;平台不允许自我增信,不鼓励刚性兑付与兜底。如今,这些已推翻,那些由P2P行业自我摸索建立的模式在被无数次打倒后重新启用,纯信息中介P2P平台被要求提取风险准备金与风险补偿金。这时,网贷已是行信息中介之名,担信用风险之实。

过去几年,多数P2P平台一直是实际上的非存款类放贷组织,也是事实上的小贷放贷者。在2016年以前,因为资金池模式的普遍存在,多数网贷平台做的都是信用中介的活,有实际上的网络小贷角色。从经验来看,P2P如果纯粹行信息中介之实,在次级资产的酱缸里,投资人会死得很惨。而如果行信用中介之实,行业可能死的更惨。不过,这次,监管找到了一个折中的方案。

从历次P2P监管政策的逻辑来看,P2P备案工作方案目标性明显,即在于防风险与维稳。方案提高了对平台的责任要求,限制了出借人的投资金额与风险。P2P最大的风险是涉众风险——这一版本P2P备案工作方案终于找到了痛点。

02 无所适从的P2P

种种限制条件,将重塑P2P经营模式和盈利逻辑。从5亿元实缴注册资本和5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的要求看来,网贷之家数据显示满足要求的平台分别为5家平台和243家平台。分别占1021家存量平台的0.71%34.27%。这实际上将P2P推向和城商行同存的境地。大量中小平台将只能偏安地区性经营的一隅,监管要求它们只能能撮合本地的资金服务于本地的借款人,借款人和出借人资源大打折扣。不过相对出借人获客,他们更须全力攻下资产端收缩的难题。

更需关注的是,在资产端和资金端的需求下,P2P注册地迁移潮恐将再起。P2P工作方案要求区域性网贷机构、全国经营网贷机构分别按撮合业务余额的1%、3%缴纳一般风险准备金、按3%、6%的比例设立出借人风险补偿金,分别最多计提4%、9%的风险抵御金,这一成本谁来承担?

P2P的盈利逻辑来自服务费,体量越大盈利空间越大。在投资领域,最常见的逻辑是“羊毛出在羊身上”。风险准备金和风险补偿金的提取,难免最终由借款人承担,这意味着,平台在风险与业务平衡的要求下,需要对资产端和资金端利率的进行调整。在笔者看来,“两金”最大的意义,是补全了P2P网贷“信息中介”存在的逻辑。纯信息中介模式下,风险由出借人承担,而收益由平台兜揽,这种逻辑无法让平台从根本上注意风险。

P2P资产是次级资产+相对高风险,风险本身不可控。法学教授弗兰克·帕特洛伊(Frank Partnoy)和普利策奖获得者杰西·艾辛格(Jesse Eisinger)曾于2013年年初共同研究过“美国银行的内幕”,他们在报告中把银行描述为“掩盖了巨大风险的‘黑箱’,这些风险可能会再次击垮经济”。“现在没有哪家大型金融机构的财务报表能够提供有价值的风险信息。”在报告中,一位对冲基金经理人如是说。

这种现象在P2P行业有过之而无不及,在大数据+人工智能时代,机器决策的模式无法逃避道德与技术黑箱问题。有风控及信审的黑箱存在,风险不对等永远存在。但“两金”的提取,意味着P2P平台的风险与出借人休戚与共。

03 这一代投资人的“炮灰”命运

在监管掉队和即便监管进场的过去12年里,无数P2P投资人沦为了行业合规、乱象丛生路上的炮灰。P2P行业最大的问题之一,在于缺少一个风险缓释机制。一旦行业爆雷,巨大的财产损失就将投资人引向街头。而在这一版P2P网贷备案工作方案里,已可见明显风险缓释制度安排。20万投资限额,最明摆的逻辑是解决P2P风险的“涉众”性。

P2P备案工作方案在防范来自投资人的风险上,设置了种种壁垒,监管要求单一平台出借人待收金额不超过20万元,自然人出借人在同一平台或不同平台累计出借总余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的,网贷机构应当要求提供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证明。

这一政策和监管要求不得开展自动投标及其他委托投标业务配合使用,效果奇绝,它意味着投资人的将重回P2P网贷10年前兴起时的纯手动模式。而伴随这种模式的是极差的用户体验、难抢的标的和严重的资金站岗现象。

但是,在机构资金已成行业趋势的情况下,机构资金入场,普通投资人出走,又将推动一波迁徙潮。未来两年,行业变迁,平台阵痛,投资人仍是炮灰。(作者:新金融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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