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出台《山西省政务云管理办法》

9月6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山西省出台《山西省政务云管理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政务云侵犯国家、集体利益以及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政务云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政务云是依托非涉密电子政务网络建设,运用云计算技术,统筹利用计算、存储、网络、安全、信息等资源,为电子政务应用提供支撑服务的基础设施。山西省强调,政务云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部署在政务云上的政务信息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和文档等资源的管理,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用性,确保数据开放共享;政务云使用部门要与政务云服务提供方签订保密协议,未经政务云使用部门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访问、修改、披露、利用、转让、销毁政务信息系统的数据、文档等资源。

政务云服务提供方和政务云使用部门要严格落实密码应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使用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规范的软硬件产品及密码,优先使用自主可控的软硬件产品,定期开展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

政务云主管部门负责会同网络安全相关职能部门对政务云、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如发现安全问题,政务云服务提供方和政务云使用部门应立即按要求整改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确保政务云与政务信息系统安全运行。

来源: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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